在探讨如何制作排班表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员工说出过激言语,由此引发劳动纠纷。日前,该起劳动纠纷在工会律师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员工称工作中被公司法定代表人辱骂
黄女士称,她在广州某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综合行政工作,在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探讨如何制作排班表时,被其过激言语辱骂,事后双方就离职相关赔偿问题协商未果。
黄女士就此向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且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以及违法开除,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总计18115.52元,并要求公司赔礼道歉。
工会律师介入促双方成功调解
接到案件后,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三方调解中心组织当事员工、用人单位进行调解,白云区总工会律师团律师张文明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
张文明律师核实情况后了解到,公司承认法定代表人言语失当,愿意给予黄女士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同时确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认违法辞退,并称不存在安排黄女士加班的情况。
张文明律师向黄女士分析道,由于公司并没有明确提出辞退,因此黄女士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请求得到支持的可能性很小。建议黄女士放弃二倍工资差额等诉求,着重追讨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和应发未发的工资。黄女士表示接受,但坚称因遭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辱骂,除了追讨经济补偿外必须让对方赔礼道歉。对此,张文明律师向黄女士解释,公司同意支付经济补偿相当于为他们言行不当的行为接受法律惩罚,建议黄女士站在公司的角度换位思考。最终,黄女士表示接受。
随后,张文明律师单独找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明确告知随意辱骂员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都是违法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在处理员工关系上确实存在失误,也感到很后悔,希望律师协助调解。
此外,公司还确认黄女士未结清工资数额为4180元。律师建议,公司在调解当天内向黄女士支付相关款项,公司表示同意。黄女士也接受4180元未结清工资数额,同意调解。
最终,该起劳动纠纷以双方调解方式成功结案,黄女士拿到工资和补偿款共918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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